明朝政治皇帝与内阁共同管理国家事物

互联网   2023-08-10 10:42:32


【资料图】

1. 内阁

1380年,朱元璋罢免中书省,废丞相,亲政政务,但不能为所欲为,设置侍郎四人,辅佐政事 . 但此制无效,于1382年7月被废除。11月,仿宋设华盖堂、武英堂、文渊阁、东阁,并设文华堂以辅导太子。 . 等级都是五品。 朱棣即位后,派谢晋、胡广、杨融等人到午门文渊阁参与维修,从而组阁。 内阁只是皇帝的谋士,奏章的批复全由皇帝负责。 内阁学士的职位多由德高望重的士人或朝中大臣担任。 他们只按照皇帝的旨意书写,称为“传旨为笔”。 明仁宗增设金身寺学士。 玄宗时期,因杨溥、杨士奇、杨融入阁,玄宗批准内阁以文章的形式陈述自己的意见,称为“拉票”制度。 明初,内阁没有实权。 之后,内阁的地位逐渐提高,权威也逐渐增加。 到明世宗时,内阁终于跃升至六部之上。 嘉靖以后,朝廷职位多于六位。 从此,内阁成为中央的最高决策机构。

2. 六司

明代在中央和南京分别设置吏、户、礼、工、刑、兵六司。 增设尚书侍郎一名。 胡惟庸一案后,朱元璋废除了丞相一职,六部的地位就提高了。 每科只有一臣二仆,原各科大臣降为博士。 各部尚书官衔也随之上升。 其中吏部最为重要,户部人员最多。 礼部和工部的地位比较低。 在南京,除了兵部和户部,其他四部基本没有实权。

3. 监察机构

朱元璋在武王时,首先设立御史台,设御史大夫一左一右。 1380年,御史台被罢免。 1382年,设都察院,设八位御史,监察京师。 分监察监察员为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。 有御史十二人,每人三至五人,称为十二监察御史。 监视器御史都驻京城,有事带着印巡,事毕回京交印。 1403年,北平路改为北京路。 1420年,北京路中断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趾路。 1425年,召入都察院。 1435年,交趾路被截断,定为十三路。 正统年间,去掉了“走进”二字。 六司六司,负责侍、谏、修、收、巡六司百司。 洪武六年,分事十二人,位七品。 他们分为六个部门,每个部门有两个人。 洪武二十四年,改吏部,每科一人,为八品。 这六科虽然官衔低,但威望却很高。 他们有“反驳权”,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旨意。 该制度对完善政务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。

4. 五寺

五寺包括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普寺、弘禄寺。 大理寺、刑部、都察院合并为三司,其职权与今天的最高法院相似。 大理寺的掌门人叫大理寺卿,九大臣之一。 其他四位部长的权力较小。 太常寺主管祭祀和音乐,属礼部; 太仆寺管马,属兵部; 光禄寺负责寿宴、贡品等,隶属于礼部; 贡),好的和坏的仪式。

5. 厂卫组织

明代的主要情报机构有锦衣卫、东厂和西厂。 锦衣卫负责调查国内外情报,直接对皇帝负责,有权逮捕任何人,进行秘密审讯。 东昌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朝廷官员、名人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,并有权直接向皇帝报告监督结果。 根据监视得到的信息,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和审讯那些地位低下的政敌; 而对于政府高官或具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对手,东厂也可以在皇帝的授权下对付政敌。 它进行逮捕和审讯。 宪宗年间设西昌,首领是王植。 1482年后废止,后被武宗短暂复辟。 内厂始建于武宗年间。 其任务是遏制锦衣卫、东昌、西昌的权利,防止三个组织相互勾结扩大势力。 这是武宗的另一种施政手段。 为首的是太监刘瑾。 刘瑾被处死后,内厂和西厂同时撤销,只剩下东厂。

6. 其他机构

太史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太子。 明仁宗之后,三公衔皆为空衔,由文武大臣加或授于官。 太子、太傅、太保,只有朱棣将姚光孝视为太子,留下来辅佐太子。 他们的名字是参谋太子,但实际上参谋太子的机构是詹师府。 詹师傅下设二厂一局一厅。 此外,还有隶属于本草药行和惠民药局的太医院。 二十四衙门(十二监四司八局,由太监任职)。 亲军直奔二十六侍卫。 除了锦衣卫有南北两个乡司外,其余二十五名卫士各有一个乡司。 没有一个是五军管辖的。 女官,洪武五年,划为六局一司。 永乐以后,职权转给太监,只保留了少数女官。

《大明律法》首次提出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原则。 明孝宗修法,更是将“不因言杀人”写入律法。 明代法律是西方启蒙运动时期备受推崇的法律基础。 近代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从明代法律中获益良多。

猜你喜欢

[ 最近更新 ]